水、電、氣是小區正常運轉的“血液” ,離開一分鐘 ,就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現實中,可能會經歷這樣的事情:一會又停氣了,一會又停電了、停水了……甚至有時候,安全隱患還頻發,水管爆裂、配電房著火等。
這樣的事情該誰管?
在有些小區,這個問題還真是一團糟 ,時常陷入“羅生門” 問物業 ,物業說是燃氣公司、電力公司、供水公司的事情 ,問電力公司等專業經營單位 ,又說是因為沒有移交 ,他們管不著 ……
小區水電氣出了問題
到底該誰來管?
該怎樣管?
新版《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起草組成員、住房城鄉建設廳物業管理專家伍三明表示,對水電氣等管理和移交等問題,《條例》進行了一系列明確規定。
水電氣不僅是民生
還是小區重大安全隱患之一
停水停電停氣,對于小區業主來說,是相當的不便。
但,同時,因為水電氣引起的安全隱患,在現實中,也并不少見。?
案例一
2015年5月15日,自貢龍城國際小區 1 棟 2 單元發生火災,消防救援人員趕到后將整棟樓的居民都疏散了下來,直到凌晨5點過才警報解除。當天,該小區的2棟2單元又發生類似事故,配電房內傳出濃煙——同一小區一天內發生兩起火災,幸而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案例二
2019年4月19日上午10點過,在成都市金牛區白馬寺街白馬苑小區,一配電房發生設備短路,一位工作人員受傷。
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住房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方面是因突發事件和設備老化等客觀原因,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非專業人干專業事”而引起的。
據介紹,在一些小區,水電氣沒有進行移交,小區物業專業管理能力跟不上,是造成困擾原因所在,拿高壓配電房維護說,物業人員干不好這專業活。
案例三
2020年11月,成都市金牛區頂峰水岸匯景小區業主曝料:因小區電力未移交給電力部門,物管自主管理,但物管非專業電力人員,造成小區電力問題不斷,經常短暫性停電,每年一次大停電。
案例四
2020年12月,內江市西浦觀邸小區業主向媒體曝料:小區二次供水設施于2014年5月建成,由物業公司負責日常維護管理。但因物業缺乏二次供水專業管理人員和管理經驗,導致設備故障頻發,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用水,小區業主就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給供水公司發生爭端。
水電氣誰來維修養護?
可移交專業經營單位管理
對于水電氣的日常維修養護,根據《條例》精神,建議由專業經營單位進行管理。
根據小區情況,又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
類型一
——專業經營單位建設的?!稐l例》八十七條:“供水、供電、供氣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由專業經營單位依法組織具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施工并通過竣工驗收的,由供水、供電、供氣專業經營單位進行維修養護?!?
類型二
——非專業單位建設的?!稐l例》八十七條:“供水、供電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由建設單位依法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施工并通過竣工驗收的,經業主共同決定,由業主委員會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人等與專業經營單位簽訂移交協議后,可以將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進行維修養護?!?
針對第二種需要移交的情況,住房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里的具體移交內容和移交要求等細節,由雙方簽訂的移交協議進行約定?!?
那么,是不是移交后,所有水電氣方面的問題,都是專業經營單位的事情,物業可以完全不管了?
并不是這樣。伍三明解釋說,根據《條例》,這里的供電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是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高壓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主要是指高壓配電房里的開關(柜)、計量裝置、變壓器等設施設備,不包括路燈、樓道等的照明設施——這些,還是由物業服務人維護管理?!?
專業經營單位不依法履職作為,有什么法律責任?
對此,《條例》第一百零三條進行了明確:“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經營單位未按本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履行維修、養護、更新和改造等義務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span>